吴江区平望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日期:2023-06-16 15:27:51  浏览量:619

根据《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幼儿园入园工作意见》,我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服务区内小班三周岁儿童,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服务区:

学才社区、南斯港社区、西塘社区、东溪河社区、城壕里社区、新诚社区、群星村、金联村、中鲈村、平西村、莺湖村、联丰村、万心村、上横村、胜墩村、溪港村、南杨村

顾扇村(梅堰幼儿园、平望幼儿园双学区)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网上登记报名

说明:已参加过2023年3月份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幼儿,如果正式报名的幼儿园与信息登记时的一致,则不需要再报名,系统直接转为正式报名信息。如果需要改报其他幼儿园,可以在幼儿园未审核前,通过报名记录中“撤销”按钮来主动撤回报名记录,重新选择幼儿园进行填报。

1.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2.网上报名方法

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报名”端口,选择“吴江区平望幼儿园”进行报名。家长应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

1)电脑端报名入口: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https://www.wjjyxxw.com

2)手机端报名入口: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

(二)后台材料查验

1.时间:6月16日-6月20日

2.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幼儿园开始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后台查验。查验通过者,家长可以从报名系统打印出《2023年秋吴江区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表》。

(三)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6月23日-6月24日

2.地点:吴江区平望幼儿园(平望镇平东新路100号)

3.具体安排:

时间

地点

批次

6月23日上午

8:00-11:00

一楼多功能厅

第一批A、B

6月23日下午

1:00-4:00

第二批A、B、C

6月24日上午

8:00-11:00

第三、五、六、

七、八、九批

6月24日下午

1:00-4:00

 

4.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23年秋吴江区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表》【系统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需提供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地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和其他需要证明关系的页面【原件与复印件】。图1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取得的在本服务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提供交房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以网签购房合同入园只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

需提供房产证编号页、地址页(含产权人、面积、登记日期等信息)、盖章页;以网签合同申请入园的要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合同需要复印主要信息页面,包括合同编号、房屋地址、与面积、交房日期、购买人信息、签字盖章等页面)【均需原件与复印件】2、图3、图4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图5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6)其他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备材料(如祖孙关系证明原件、学位占用情况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等)。

由于我园资源有限,报名审核通过并不代表录取,我园将依批次根据报名人数和学位数来确定是否录取。确认录取后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现场审核时,每个家庭一位家长前来报名,不带幼儿。

3.来园的家长体温正常(低于37.3度)、佩戴口罩。

4.请听从现场人员安排,有序排队。

四、报名条件与依批次录取基本次序: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下简称父母房产)是确定其在何服务区入园的主要依据。我园将根据招生容量、可供学位,依下面所列次序招收本服务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一)吴江区户籍幼儿

1. 第一批

A.服务区内户籍,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 服务区内户籍,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址与此房产地址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 第二批

A.服务区外吴江区内户籍,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服务区外吴江区内户籍,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址与此房产地址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C.吴江区户籍,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服务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其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

3. 第三批

服务区内户籍,父母和祖辈均无房,只有幼儿户籍,以幼儿户籍地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4. 第四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幼儿,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需提供符合相关特殊情况的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5. 第五批

吴江区内户籍,父母和祖辈均无房,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需提供符合条件的购房合同与契税凭证

6. 第六批

吴江区内户籍,幼儿户籍地址跟祖辈房产地址一致,父母有房产,但要凭祖辈房产入园,祖辈房产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二)非吴江区户籍幼儿

7.第七批

父母有房产,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8. 第八批

父母无房产,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需提供符合条件的购房合同与契税凭证】

9. 第九批

父母无房产,持有吴江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五、有关情况说明:

1.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目前一个家庭统一按三口人核算)。

2.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江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有一方是吴江户籍且有房产,幼儿是非吴江户籍的,在招生时可视同吴江本地幼儿的类型(不可列入第一批次),按房产情况归入相应批次,列该批次最后。

4. 幼儿园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特别说明:在2019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取得产权证的,沿用以往“三年一学位”政策。2019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取得产权证的,适用“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政策。

六、中、大班插班生登记

1.时间:6月23日-6月24日

具体登记条件、携带材料同小班新生。登记不代表最终录取,届时将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批次确定是否录取。

七、报名咨询服务电话

1. 咨询电话: 63655790、63655690

2.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幼儿园